一、报考条件

参考《苏州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苏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中具体内容。

二、专项计划

1.苏州实验室与苏州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请选择“A苏州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单位

招生专业

招生导师

苏州实验室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

029能源学院

0805J4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韩东麟

高温电解水制氢

1

本专项招生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科研博士),由苏州实验室与苏州大学共同制定联合培养计划,采用“双导师”培养模式,课程学习阶段在苏州大学进行,课题研究阶段在苏州实验室完成,研究课题来自实验室重大科研任务。

请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务必提前与导师取得联系并在妥善沟通后进行报名。

2.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请选择“C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专项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单位

招生专业

校方导师

企业名称

招生计划

032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陈涛

启智(芜湖)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1

本专项招生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以项目为依托、以企业为载体,苏州大学与联合培养企业共同对研究生进行全过程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和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即在校课程学习和企业专业实践交替。校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企业技术需求和项目研发内容等,共同制定针对性培养方案。录取后须签订高校、企业、导师、学生的“四方协议”。

请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务必提前与导师取得联系并在妥善沟通后进行报名。

三、报名与考核

120256915:00—61317:00,申请人登录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gsas.www.bhgdf.com,招生项目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请先注册账号再登录,注册时招生批次选择“专项计划”,招生方式选择“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在“报考信息”界面的“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对应的计划类型),并缴报名费80元(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缴费二维码:

220256月中旬,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组建各学科专业专家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内容等参考各单位公布的招生实施细则。

四、其他事项

1.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学籍归属高校,基本学制、最长学习年限等要求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培养、毕业、学位授予等要求与相同学科(专业)普通计划博士生一致。

2.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参考2025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费收费公示

3.苏州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12-6522765665227655,电子邮箱:sdyzb@suda.edu.cn